生育门诊报销政策
我院已开通职工生育门诊(限医保目录内产检项目)刷卡直报,限额报销1200元,就诊人必须先完成线上生育登记,再享受政策。
生育登记流程: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医保专区——生育登记(填写资料,带星号为必填项目,开始时间填写末次月经,结束时间填写预产期后30天)——完善信息——提交。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根据省统一规定的政策标准,2023年7月1日起,全面建成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3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一级及以下65%、二级60%、三级55%;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00元。
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通过江西智慧国保、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赣服通”医保专区或医保服务大厅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授权使用的个人账户基金即为门诊共济资金,以下简称共济资金。
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被授权人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已参加江西省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医保关系暂停或终止后、授权关系自动解除,授权人医保关系暂停或终止后,即使存在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也不能共济。个人账户共济必须本人主动同意授权,不得由被授权人申请发起授权共济。被授权人只能被一名授权人授权共济,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可发起解除授权。
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成功授权后,被投权人应凭借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名使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所有医疗类别中可使用个人账户情形的(含省内异地就医),均可使用共济资金。被授权人应优先使用本人的个入账户(含原居民家庭账户)基金;本人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或原居民家庭账户资金无法使用时,方可使用共济资金。
共济资金仅限本省省域内使用,跨省异地就医待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后开通使用。
被授权人可使用共济资金支付如下费用:一、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共济资金可支付被授权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三、共济资金具体使用范围执行被授权人所在统筹地区医保政策规定。
被授权人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时,由被授权人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涉及跨统筹地区、跨险种的费用,由相关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通过省异地就医平台按月清算。被授权人使用共济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由被授权人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扣划,跨统等地区发生的费用,由相关统等区经办机构之间按月清算。
遵循减证便民的原则,经办机构基不得要求本参保人申请个人帐户家庭共济时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亲属证明材料,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依据授权人个人承诺生效。
授权人应如实填写《江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承诺书》,保证被授权人亲属关系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因虚假承诺,导致的医保基金损失和其他附带的责任,按《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子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谋求个人帐户共济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